国务院《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拆肢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 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 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枣悉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 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凳御乎地开发建设基金。
3、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养殖场拆迁一般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环境整治,因为养殖区域规划,对于禁止养殖的区域的养殖场需要关停或搬迁。二是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要对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养殖场进行拆迁。但是不管是环保搬迁还是项目用地拆迁,养殖场拆迁一般都有如下方面的补偿:
1、对养殖场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补偿:我们所讲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养殖场的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的办公用房等等。附属设施则是指化粪池、遮凉棚、水井等等。
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是根据评估来确定的,一般禽畜圈舍及附属设施根据建造成本价并结合成新来评估。人住的房屋如职工宿舍、办公用房等,因为具有住房属性,则要结合周边的房屋价格进行评估。
不少地方也对禽畜圈舍的拆迁补偿有制定标准,比如说山东省潍坊市公布的2017年禽畜舍补偿标准为砖混或砖木结构250-350一平,简易结构70-200一平,当然,一些规模化养殖场的禽畜圈舍建造较好,甚至建设有通风、保暖等设施,这个就应当进行评估,而不应当一刀切。
如果只是因环保关停,不拆除房屋和附属设施,则不涉及房屋和附属设施的补偿,但是也要警惕的是一些地方先以环保的名义把养殖场关停,然后再以养殖场的建筑物涉嫌违建来拆违,从而规避拆迁补偿的行为。
2、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一般来说,规模养殖场都是专业化养殖,办理了养殖证,有一些甚至是企业经营,有办理营业执照,而拆迁带来的就是生产经营的中断甚至是终止,面对这种情况,拆迁方应当基于养殖户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停产停业的损失的补偿应该根据养殖场的经营收入、利润,停产停业的时间长短等因素来进行评估,比如说,现在一个养殖场要拆迁,该养殖场每个月产生利润10万元,预计恢复生产需要半年,那停产停业损失就应当补偿60万元,如果是永久停产,则应当考虑到养殖场转型和职工再就业的周期来核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企业,尤其是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停产停业损失是非常重要的补偿点,但是呢,很多很多企业主往往比较重视房屋、设备设施等“硬件赔偿”,对停产停业损失等弹性空间较大的“软性补偿”重视不够,往往带来较大的损失。
3、对存栏禽畜的出清的补偿:遇到拆迁,但是圈里生猪还没有长成、鸡还没有长大,卖不上钱,而如果因为拆迁必须要处理,那这个损失应当由拆迁方补偿给养殖户,这就是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
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一般是结合禽畜的种类、大小、市场价格来确定,如仔猪多少钱一头,母猪多少钱一头,种猪多少钱一头,有一头算一头,有一只算一只,清点树木,确定价格之后,算出补偿金额。
4、养殖场搬迁补偿:对于专业化经营的养殖场,拆迁往往不代表终止养殖,而是需要重新物色新的位置,重建养殖场继续养殖,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养殖场的社保、物品搬迁到新的场所,在搬迁过程中存在损耗的问题,这就需要对设备搬迁和搬迁的损失进行评估补偿。
5、奖励:现在很多地方拆迁,都喜欢设置各种奖励,把奖励弄的比补偿本身还要高,其目的就是为了刺激被拆迁人积极签约,尽早搬迁。但是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既要看到奖励的激励性,也要看到补偿本身的合理性。
每个地方的补偿方案不一样,影响补偿金额的因素包括四个方面:
1、当地政府的财政状况;地方领导比较开明所得到的补偿会比较多。
2、养殖场是否具有完整合格的手续;经营证照齐全的实际养殖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是否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各种形式拆迁均会提到“在期限内”,超出规定期限内的不仅不会给予补偿,当地政府还会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拆除。
4、养殖场环评是否过关;养殖场环评等手续过关,那会获得较高的补偿;如果不过关,则可能分文没有。
参考资料:、
在农村耕地上建设养殖场的情况并不一定是违法的情况?对于这一点情况如果是在2019年9月之前说,肯定是违法的。因为在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生猪养殖用地的新说明,一般耕地可以用于生猪养殖场的建设,并且不要进行土地的审批。这些详细的可以在自然资源部网站查询到的,但养殖场建设还是要遵循:禁养区和环保政策的。
自然资源部一般耕地允许养殖使用
农村耕地建设养殖场也是要遵循禁养区的在农村建设养殖场的有一条最为明确的规定就是,一定在距离农村500米以外,这个是硬性规定。而对于禁养区的规定来讲,在农村的耕地中建设也是要遵循的。关于禁养区大概分为5个部分,风景旅游区和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区、饮水水源保护区、人口居住集聚区和政府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其中容易犯错的就是政府规定的其他禁养区,这一点主要是当地的乡镇政府了解,这一点都是有划分的。我的建议是在建设的使用一定要在当地的畜牧管理部门进行了解,然后在确定建设的位置。
禁养区绝对禁止建设
农村建设养殖场也是要遵循环保的现在养殖污染的情况已经基本可以到工业污染相提并论了,从工业污染的开始防治情况已经非常的严格。而如今的养殖污染也是要必须进行治理了,而且如今的养殖场建设中不仅是厂房的建设情况了,还要有完善配套的排污设施,这一个环评的重要指标。如果在运行中抽查的排污不达标的情况,就需要停业整顿,一直到达标的情况下,可以正常的饲养工作。
养殖排污设备
农村建设的养殖场如果是违法建设,该如何处罚?对于违法的养殖场建设而言,如何判断呢?一般有两点,其一、使用土地的性质有问题。其二、建设在禁养区的范围内。对于出现这两种情况建设的养殖场来讲都是属于违法建筑的,对于处理结果倒是一样的。必须在限期能进行拆除的,是否会有补偿?这个是各位网友关系的。在禁烟区实施以前,已经有的养殖设施,在进行拆迁的时候会有补充的,并且还可以提供新的养殖场所。土地性质的问题,这个是不会补偿的,属于违法建筑。
总结:在农村建设养殖场也是需要遵循现行的相关养殖法规和的。而禁养区的法规就是由农村和环保部共同发布的,也是对于正规养殖业的发展一个好的促进,另外一定对于养殖环保的问题,因为嫌尺碰养殖存在的污染情况已经非常不乐观了。
猪肉紧张的时候鼓励养猪,没有场地直接给你批地,关键要看什么时间,就像前段时间疫情爆发期,口罩严重紧张,到处缺货,我们菏泽一家口罩厂,一直没有审批下来,一直停滞,最后政府一声令下,先生产在补办手续,几年没有解决的问题,三天办芹谈妥,困闭这就是机遇。
养殖一般问题不大,只要不建设固定的房屋都行,牧原在我们当地建设了很多养猪场,占地面积几百亩,咱也不不知道怎么审批的,按道理来说搞养殖应该受到照顾,在征地上面肯定会给予帮扶,应该好审批。
现在一直鼓励养猪,国家还有补贴,养殖场应该给予帮扶,征地应该会受到照顾,一般养殖场都是临时性的,可以拆除,建楼房肯定不行,这是一项惠民工程肯定会受到帮扶。
搞养殖一般都会得到照顾,特别是土地审批都会得到优先政策,毕竟这是惠民工程,去年鼓励养猪,没有场地的直接批地,很多时候要看时间,正好发展这一块就好办,大家说对吗?
在9月27日出台的《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一般耕地养殖!不需“占补平衡”!是不违法的。我们具体来看一下!
在这次公布的《意见》当中明确提出:“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有得农民朋友可能会问什么是“占补平衡”?说的直白一点,“占补平衡”就是我们在建设时需要占用多少耕地,各地区就要对应的补充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这么说可能更好懂一些。
通过这一次《意见》的发布,我们可以确定这次畜牧业养殖用地方面的政策进入到2021年还将继续执行!往年都是一些大的养殖企业能够得到用地和补贴,而这次出台的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大扶持中小养殖户发展,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所以这一次规定一般耕地可以养殖,对于想搞养殖的朋友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
大家怎么看这次政策的出台,有的朋友说,我养了20年的猪从来没得到过任何补贴。国家一直在加大补贴扶持养殖和种植业,如果你没得到,你认为问题出在哪里呢?欢迎各位网友留言,我们一起看看当地是得到不贴了,还是没得到,把心里话说出来!期待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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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耕地上建养殖场是为了养殖畜禽,因此,所占的耕地不能按非农建设用地来管理,而应该纳入来管理。
设施农业用地在选址时,应尽量利用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
设施农业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而且不需要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按管理,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
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
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鼓励利用未利用土地。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发展设施农业。
通过以上可以发现,在耕地上建养殖场不违法,但是要尽量使用劣质耕地,避免占用优质耕地,最好使用“四荒地”,基本农田要求较严,得审批之后才能占用,不建设考虑。
在耕地上建养殖场可以,但是还要走备案程序,不能未经备案就动工建设。怎么备案呢?程序如下:
第一步,你向村集体递交用地申请,并提交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地点、设施类型和用途、养殖(种植)规模、拟经营年限、用地规模等内容。
第二步,村集体收到你用地申请和建设方案后,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并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第三步,公示期满之后无异议的,签订用地协议,是村集体的耕地与村集体签,是村民承包的耕地与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土地交还和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
第四步,协议签订完之后,村集体向乡镇提出设施用地备案申请,同时提供施设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勘测定界或以及公告证明等材料。
乡镇收到村集体递交的材料之后会组织复核,一般会在10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同意之后就可以动工建设了,不同意也会给出说明,只需按说明整改到同意就行了。
第五步,乡镇备案后,你还要设置标牌进行公示。内容如下: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土地用途、建设规模、联系电话及受理举报单位等。
以上五个步骤看似复杂,其实操作起来很简单,按程序走就是了,一般不会卡壳,当然建养殖场除了用地方面之外,环保方面也要注意,你必须得负责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给处理好,不能随便排放,否则环保部门就要找你了。
在农村,农民想要靠种地发家致富,真的是很难、很难!由于粮食价格过低,农资价格又过高,种地一年下来,除去肥料、种子、农药、人工等;真正赚到手的钱是少之又少,地多了还好,多少能赚点!地地少了,可能种地一年,还顶不上别人外出打工一个月收入高!
为了增加本年度收入,一些农民有了搞养殖的想法,纷纷在自家耕地上建起了养殖场,来进行规模化养殖。
那么在农村耕地上建养殖场违法吗?有什么处罚?首先、耕地是农民拿来种植庄稼使用的,禁止单位或者个人私自改变耕地使用性质乱搭、乱建。为了保障国家粮食供给充足,确保粮食增产、增收,国家这十八亿亩基本良田,这一红线不容触犯!
农村建设养殖场两不准!
①禁止在村庄、学校、居民区、河流处,建设养殖场,因为养殖过程中,家禽棑出体内的粪便,会散发出一种甲烷、、氨气、甲硫醇等恶臭气体,会直接影响居民的呼吸道健康。而且下雨天粪便通过雨水的冲刷,流进下水道、河道,污染水资源!
②禁止单位或者个人,在没有经过审批的耕地上建设养殖场!虽然说国家有规定可以在村庄、学校、居民区以外1000米以上的位置,可以建设养殖场,可是建设之前,排污、环保也要经过政府环保部门,审批合格后方能建设,没有经过审批,私自建设就属于违规建设。
养殖场违规建设,根据规模大小,面临不同数额的罚款,并自行拆除,将土地恢复原貌。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也请教了当地专业人员,现在,我们一同了解一下吧。
在农村耕地上建养殖场是不是算违法行为,这还得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来看。俗话说,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嘛——
假设耕地是基本农田,那么,这是个硬性的规定,即一律不能占用进行养殖场的搭建和利用。
国家政策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这回明白了吧?对于强制性的规定,大家还是不要去碰触,当心违法。
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另外,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农民们如今是最忙的。不仅忙种植,忙收割,也有的忙养殖。于是,一些朋友就问,如果我在耕地上建个养殖场可以吗,当然是自家的地。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也请教了当地专业人员,现在,我们一同了解一下吧。
在农村耕地上建养殖场是不是算违法行为,这还得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来看。俗话说,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嘛假设耕地是基本农田,那么,这是个硬性的规定,即一律不能占用进行养殖场的搭建和利用。
国家政策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这回明白了吧?对于强制性的规定,大家还是不要去碰触,当心违法。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另外,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所以说,若是在基本农田上建设养殖场时违法的;但一般农田,若是符合当地的桂花、审批要求,获得相关的手续后建造的养殖场时不会违法的。可是,也有一些农民兄弟说,那我已经这样做了,还有什么办法,总不会受到处罚吧?我们说,这位朋友,除了会被国土等相关部门进行拆除外,还可能面临罚款。但这些规定并不代表就是不能进行养殖,关键是要符合要求,要合理合法才行。所以,如果你符合养殖用地要求的,可以向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得到审批之后才可以进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有如下这几点,如果不明白当心违法。距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地方至少500米以上(有些省份地方是1000米);远离景区、主要路段等地的建在下风向位置;考察周边规划,避免选择的场地与以后政府的其他重大开发项目有所冲突;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另外,在部分地区,政府为鼓励养殖、返乡创业等,还有一定的规模养殖补贴,大家可以做好相关咨询。
根据国务院最新出台文件,任何场地搞养殖都不用申批,更没有罚款。
在农村耕地上建养殖厂有以下几个联系:
首先,先要确定一下你的养殖规模,是否构成规模养殖户:规模养殖户具有一定的规模指标是猪出栏大于或等于500口;奶牛存栏大于或等于100头;肉牛出栏大于或等于200头;蛋鸡存栏大于或等于20000羽;肉鸡出栏大于或等于50000羽,达到以上养殖量的一种才算规模养殖户,如果是规模养殖户咨询当地村委会选址,通常不得在禁养区和限养内,另外还需要分别在国土、环评部门取得用地许可和环评审批,基建完成后向当地农业农村部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这就是正规养殖程序。
另外,如果小养殖户构成不了规模养殖户,只要不是禁养区和基本农田,选择偏僻山林地、远离自然水源保护地等,同时养殖过程中不对周边村民造成影响:比如有环境污染(粪便)、噪音扰民(养鸡吵闹)等,只要没人投诉到主管部门,就不影响养殖,以上是个人养殖土鸡一些经验!
1.是劣质耕地、一般耕地、还是优质耕地;
2是旱地还是良田
这里所指的优劣主要是讲耕地所处地里位置的自然条件,即灌溉条件和自然光照条件,至于说土地肥沃度这是人类长期耕作逐步培肥形成的。
农村一般讲,灌溉条件好,光照充足,土地肥沃,耕作方便,称为一类耕地或叫一类良田;一类耕地灌溉、光照主要条件中缺少任何一项称为二类;二类耕地的基础上又缺少耕作方便、土地肥沃中任何一项算作三类耕地,也叫较次等耕地,但不属劣质耕地。当年农村土地责任制承包时就是依据这些条件,划分不同产量区计算承包面积的。
旱地亦有旱地的划分标准,主要依据是耕作方便程度(如靠近居住地、远离居住地的山坡、偏僻山冲、还有土壤质地等)和光照条件。
3是建什么类型的养殖场,养殖场可分为:
家禽养殖场(如鸡、鸭、鹅等)
家畜养殖场(如猪、牛、羊等)
水产养殖场(如鱼、虾、泥鳅、鳖等)
不管建那种类型的养殖场,都应遵循以原则:
1凢占用耕地搞项目建设,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做到合理合法生产经营;
2尽量不用或少用优质耕地(或良田),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3从严搞好污染治理,决不能搞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生产经营;
4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以及法律法规的其他禁养区域建畜禽养殖场;
5凢未经有关部门备案批准,擅自私建,都属违法建筑,肯定要受到相应处罚的:符合条件的补办相关手续、限期整改、自行坼除复耕、罚款、强行组织坼除,责令恢复耕种等等,视其当时、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只是处罚轻重程度不同而已。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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