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养殖梅花鹿致富项目 宝清县养殖梅花鹿致富基地
时间:2023-09-13 23:58:58 作者:午夜情书 梅花鹿养殖基地是哪里
梅花鹿在我国的养殖基地是长春市双阳区。梅花鹿主要分布在是俄罗斯东部、日本和中国。袜配拦梅花鹿生告胡活于森林边缘和山地草原地区,主要采食藤本和草本植物。养殖时,可以投喂栎、板栗、胡枝子、野山楂、地榆等乔木、灌木的嫩枝叶、葛藤、何首乌、明党参、草莓等。
成年梅花鹿一年繁殖一次,每年9月至10月,雄性梅花鹿会与多卖唤只雌鹿进行交配。雌鹿孕期大约为30周,次年5月至6月繁殖,每胎有一只小鹿,极少发生产2仔的情况。
梅花鹿晨昏活动,生活区域随着季节的变化而改变。
养殖梅花鹿真的有前景吗,也可以带动老百姓致富吗
有前景,可以带动老百姓致富。下面材料仅供参考:
公鹿和母鹿从每年9~11月配种结束后,鹿便进入冬季的休养生息阶段。鹿在冬季虽然不生茸产仔,但却和下一年的生茸和产仔关系密切。在冬季若不提供良好的饲养管理条件,也就不会有夏季的高产。因此,搞好鹿的冬季饲养管理是提高养鹿经济效益和安全顺利越冬的重要一环。为此,笔者根据目前各地养鹿的经验与做法,将有关鹿在冬季的几项饲养管理技术重点介绍如下。
1注意做好鹿舍的保温工作
鹿虽然不怕冷,但过冷的环境会消耗鹿体内大量的热能。为增加体热来御寒,于是鹿增加了食量,山丛液造成饲料的浪费和生产成本的增加。幼鹿和育成鹿对环境温度反应比较敏感,若冬季舍内过于阴冷,不但会影响鹿的生长发育,而且易导致鹿发生感冒、肺炎,有的还会造成死亡。目前各地采取用暖圈养牛、养猪提高生产效益的方法已被人们所接受,同样,鹿在冬季采取暖舍饲养也是一项重要技术措施。目前常用的保温措施是:(1)冬季可在圈舍内的地面上铺放锯末,作为垫料,其好处是既能保温,又可吸附粪尿,便于搞好舍内环境卫生。(2)封堵鹿舍墙壁风孔,防止贼风侵袭。(3)冬天下雪后应及时清扫舍内外的的积雪,既可保温,又可防止鹿滑倒造成骨折。(4)冬季应当供给温热的饮水,傍晚可将槽内的剩水放净,防止鹿饮冰水和冻裂水槽。(5)农户养鹿,可在舍门上挂上草帘、布帘、塑料布等用以保温。也可晚上在舍门处立放几捆柴禾,白天取掉。
2进行人工补充光照(1)补光的根据。鹿类活体体重逗物的增长,春夏要比秋冬快(冬季生长最慢)。这种自然生长规律延长了鹿的成熟时间,推迟了鹿的产茸时间。若是肉用鹿,则使鹿肉的全年供应发生失衡,即春夏肉源充足,秋冬肉源紧缺。鹿类的季节性生长是自然形成的、内在的,与单纯的饲料供应无关,但与光照长短有关。据研究发现,在冬季的一昼夜里连续光照16小时,接着黑暗8小时,同时光照强度达250~300lx(勒克斯),如此有规律性地处理6周后,能使鹿在冬季加速生长,提高采食量,加快增重。(2)补光的必要性。我国地处温带,则大部分地区四季分明,短日照的冬季长达3~4个月。要用人工光源进行补充光照,使圈养鹿有连续16小时的光照时间。(3)补充光照的方法。任何一种电灯均可作为一种光源,一般以白炽光灯泡为宜,要在距离地面上方1米高度处(不是光源的正下方),测得光亮达250~300lx即可。通常是太阳下山后开灯,进行人工补充光照。当自然光照(日光)时间加入工光照时间达16小时时关灯。若是阴天或连阴天气,光照强度需全天用人工光照来代替日照。(4)补充人工光照的效果:采取人工补充光照,在国内很多鹿场都已见到了明显效果。据资料报道,对当年小公马鹿进行冬季补光试验证明,在6周龄长的时间内,试验组日增重为330克,而不进行人工补光的对照组为152克左右,试验组为对照组的2.2倍。同时,试验组鹿郑兄的采食量增加,饲料利用率得到提高,鹿的被毛光亮,生茸时间又提前了5~10天。冬季对鹿进行人工补光,对肉鹿和茸鹿都有好处,尤其是对育成鹿其意义更大,它能促进鹿只成熟,提前产茸,从而增加经济效益。
3饲喂优质饲料采取人工补充光照后,由于鹿的采食量增加,为此,对鹿必须提供优质足量的饲料,这样才可充分挖掘人工补光的潜力,达到提高生产性能的目的。我国北方一些养鹿场,冬季多以玉米秸、豆秸青贮喂鹿,这样不仅不能满足补光后对饲料的需求,还易发生维生素缺乏症。所以在饲料中最好应当补加苜蓿粉、胡萝卜或甜菜等优质饲料,用以满足鹿的生长发育和机体代谢的营养物质需要。
养殖梅花鹿政府有什么补贴政策
不同省的补贴政策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一般而言,政府部门对梅花鹿的养殖都是支持的。
以吉林省为例,吉林省梅花鹿养殖业相关政策如下:
《吉林省特色资源产业提升计划(2011--2015年)》(吉政发〔2011〕21号)2011年5月10日省政府印发,该《计划》重点研究推进我省特色资源产业链式发展,将家养梅花鹿作为长白山特产列入特色资源产业提升计划。《计划》重点任务之三就是要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繁育和生产基地,提高产品品质,延长产业链条,形成大投入、大市场、大品牌、大效益的发展格局,壮大“中国梅花鹿之乡”。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特色资源产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1〕16号)2011年7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该《意见》在资源保护与开发中明确提出:建设梅花鹿标准化繁育、养殖和加工基地,加快产业化步伐,提高工艺水平,加强包装策划,延长产业链条,推广运用生物工程技术,加快肉、茸、骨、鞭、血、皮深度开发,形成集药品、食品、保健品、鹿皮轻工制品产品体系,开拓鹿肉国际市场,促进鹿产品出口,打造“吉林梅花鹿”品牌。在产业政策上明确:鼓励开展先行先试,加快家养梅花鹿从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退出,争取启动家养梅花鹿药食同源试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家养梅花鹿产业的意见》(吉政发〔2011〕37号)2011年8月18日省政府印发,该《意见》明确我省家养梅花鹿产业发展目标:到2015年,标准化规模养殖成为基本经营方式,疫病防控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存栏50只以上的梅花鹿规模养殖比例达到45%;形成品系配套的梅花鹿良种繁育体系;创造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巩固扩大国内、国际市场占有量,梅花鹿产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意见》明确我省家养梅花鹿产业发展指段肢布局:以发展基础好的长春市双阳区、东丰县为核心梅花鹿产业园区,加快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依托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形成两大核心产业园区。双阳梅花鹿产业园区辐射长春、吉林、延边地区,形成3大产业基地,构建长、吉、图产业轴;东丰梅花鹿产业园区辐射辽源、四平、通化、白山,形成4大产业基地,构建四、辽、通、白产业带。通过“双核”驱动,形成以两大产业园区为核心、七大基地为支撑的梅花鹿产业格局。《意见》明确我省家养梅花鹿产业唯世推进领导小组。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畜牧局局长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畜牧局、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特产研究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推进组,一是产业发展规划推进组,二是科技研发与产品开发推进组,三是政策法规推进组,四是良种繁育与养殖标准化推进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局,负责日常工作。《意见》明确推进措施:健全完善梅花鹿良种繁育体系和疫病防控体系;加大政策燃差资金扶持力度;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快梅花鹿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梅花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