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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在全球范围内引发的疫情还未完全被控制住,很多国家甚至还依旧被疫情所严重影响。我国的疫情在人们的共同努力之下,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即便是小范围的疫情反弹,也再没有造成大规模的影响。随着英国、南非等地逐渐发现变异的病毒,各个国家也开始提高警惕,但还是在很多国家都检测到了变异的病毒。
坚信科学的同时,不信谣不传谣也非常重要在抗击疫情的期间,总是会有个别不法分子,企图造谣来让人们处于恐慌、焦虑之中,或者泄露了他人的信息,致使他人在网络上受到了大量网民的网络暴力攻击,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这些都是非常不文明,而且可能还会违法的行为,一旦被查处,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北京通报三起涉疫的违法犯罪案例第一起:刘某利用工作之便,泄露了密切接触人员的身份证号、居住地址等等重要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广泛发在社交群中,2021年12月24日,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第二起:彭某某随意编造了望京等地区有一些商铺内被检测出来病毒的不实传言,并扩散给周围人,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2021年12月30日,彭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第三起:刁某某在海淀区的一家便利店内购物时,由于为佩戴口罩,而和店员发生冲突,并且刁某某后来还将店员刺伤,后来刁某某被刑事拘留,后续的处理结果还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取证。
抗疫成功需要所有人民的共同努力这三起涉疫违法事件是非常典型的疫情期间造成人们恐慌、和焦虑,以及对人民身体及心理造成一定伤害的违法案件,这三起案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是想要取得抗疫的成功,我们就需要万众一心,共同抗疫,同时还要不传谣、不信谣,这样才有可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案件一
刘某, 17 岁,因犯盗窃罪、抢劫罪和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刘某小的时候,父亲很疼爱他,随着刘某的长大,父亲对他的爱就越来越少,甚至讨厌他。只要刘某稍不听话,父亲就打他、骂他。上初中以后,父亲打得越来越凶,常常把他打得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每想到要挨打,就不敢回家 , 只好在大街上游荡,肚子饿了就去食品店里偷。这样,渐渐认识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跟着他们到公共汽车上扒窃、去居民区里撬门拧锁、在学校门口拦路抢劫。以至多次被警察抓进派出所里进行教育,每次父亲从派出所将他领回家后,对他又踢又打。父亲打得越厉害,刘某越不敢回家,作案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多。最后一次是父亲用铁链子把他锁住,下班回就打他。一次,父亲用细铁条狠狠地打他时,不论他怎么求饶,父亲都不肯放手,他突然发现身边有一个小方凳,就提起来朝父亲砸去,正好砸在父亲的额头上,加之用力过猛,致使父亲昏倒在地,经检查,为严重脑外伤,至今还留有严重的后遗症。案发后,刘某说:当初父亲如果能好好地教育我,不要动不动就打就骂,更不要把我往死里打,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悲剧。
案件二
陈某, 17 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陈某因怀疑同学张某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还向老师告 “ 黑状 ” ,便趁张某值日时,拿刀朝张某乱戳,致使张某死亡。案发后,陈某很后悔,说自己犯罪的原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小被父亲母亲宠爱过度。由于从小被娇宠惯了,陈某一直惟我独尊,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上,都吃不得半点亏、受不得半点气,动不动就跟同学吵架打架。父母还经常教他:谁欺负你了你就和他拼,拼不嬴有我们呢!于是,陈某慢慢在学校里成了出名的打架大王,还与校内外的一些人结成团伙,只要觉得谁不顺眼,就借端生事找他的麻烦,然后狠狠地收拾他一顿。陈某说:如果从小父母不是这样娇惯溺爱我,我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
案件三
张某, 16 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 “ 拣 ” 回家 。父母总是夸奖他有本事, “ 顾家 ” 。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进网吧,张某把 “ 拣 ” 到的东西拿去卖,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共二十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和摩托车,价值二万七千多元,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不良家庭教育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看了以上这些沉重的案件,我想,类似这样的案件数不胜数。随着社会的进步,家庭教育越来越呈现出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一定程度上促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侵犯子女合法权益的现象普遍存在,例如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使子女辍学等,这些子女如果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护,会比其他人更容易去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不会正确矫治或纵容子女的这种行为,从而使子女逐渐走上犯罪道路;三是离异家庭子女的家庭教育体系不完善,家庭的破裂不仅给未成年子女幼小的心灵造成很大心理伤害,而且对他们今后的生活、教育也产生很多负面影响,例如父母离婚后,把孩子当成互相报复的工具,甚至不给付子女抚养费、教育费,致使子女的生活和学习不能得到保障,在此情况下,未成年子女心中充满痛苦、仇恨等极端的情绪,影响他们完善的人格和健康成长;四是家庭中的一些不良因素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成长,例如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具有赌博、吸毒、偷窃等不良的嗜好;五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态度或方法不当,例如溺爱、要求过于严格或放任不管、侮辱人格等,致使子女形成错误的人生观。
据 2002 年 12 月 8 日 《北京晚报》报道:在我国,有 70% 的家庭教育不合格,其中有 30% 的家长对孩子过分保护,造成孩子的依赖性极强,自我生存能力很差; 30% 的家长属于 “ 过分干涉 ” 型,喜欢束缚孩子的想象力和创造性;另有 10% 的家长采取严厉打骂的形式,导致孩子畏缩、懦弱的个性或走向另一个极端变得粗暴、野蛮;而懂得用温暖、平等、理解和引导的方式来教育孩子的家长却相当有限。据 北京市 少管所 1999 年的统计,在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中被家长溺爱的占 18.2% ,经常受家长粗暴打骂的占 7.2% ;北京市少管所的另一项数据显示,来自单亲家庭的未成年犯占未成年人罪犯总数的 34% 。据 安徽省 淮北市公安局对 60 例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案件进行调查,其中有 87.5% 的家庭在教育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据 河北省 少管所的调查,失足少年中,父母有不良嗜好,行为不端,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分的占 33.4% ;家庭结构残缺,父母感情不合,离异或分居的占 37.3% 。据上海的调查统计,在各类家庭中仅占 5% 的单亲家庭中,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占全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人数的 30% 。
二、正确教育未成年子女,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父母的法定责任。
父母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俗话说,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是人生最早的教育,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因此,家庭教育是其他教育的先导和奠基,又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对此,《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有明确的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实施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不得让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不得对未成年人放任不管和迫使其离家出走,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父母应当严加管教或者配合学校将其送入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三、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础和关键。
家庭教育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中央电视台曾经报导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 15 岁的男孩,因经常被父亲打骂而离家出走共 12 次,每次都是外地的警察将他遣送回家,记者问他:你认为你会不会犯罪?男孩回答:我认为我会犯罪,因为父母对我不好,我刚 15 岁,打工没有人要我,说我是童工,可我要活下去呀,那么我只有去偷、去抢。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础和关键。因此我们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就要首先从家庭教育入手,解决家庭教育所暴露出的问题,真正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不仅要求父母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子女,引导未成年子女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加强法制教育、自护教育、责任意识教育和心理教育,预防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父母要树立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意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父母的侵犯;对于离异家庭的子女,父母要提高法律责任意识,认识到抚养教育子女是他们的法定义务,不要把孩子当成出气筒;同时我们希望,我国应尽快建立起监护人监督制度和国家监护制度,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居委会或村委会和全社会应当切实作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的案件及时有效的投诉和处理,以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健康的、安全的、关怀备至的家庭生长环境。
少年犯罪案例6则 望江一花季少女无证驾驶致人死亡 4月10日,望江县一未成年人程××,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被依法逮捕。3月10日下午13时30分,家住望江县华阳镇宝塔社区的望江中学初中学生程××,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载着另外两名同学,沿城区县府街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水中月超市附近时,将由南向北横过公路的城关东门街居民鄢某撞倒,鄢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3月13日死亡。 肇事者程××,女,16岁,是一名在校学生。无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无号牌摩托车违法载人,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且事故发生后,未保护现场和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其行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她触犯了《刑法》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4月10日望江县检察院批准,程××被依法逮捕。 少女刺杀前男友致死案两名未成年人均获刑 为向新男友证明自己感情“专一”,17岁的花季少女伙同新男友将其前男友杀死。14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女孩小史被判15年,男孩小李被判6年。 两人承认是由于“感情专一”问题而故意将王冬杀死的。据两人交代,李龙与史娜上高中时开始谈恋爱。期间,两人因感情是否专一问题发生争执--史对李讲述曾在初中时与被害人谈过恋爱,但现在已经彻底断绝了关系。为证明对感情的“专一”,史娜将王冬约出,想当着李龙的面证明给他看。二人商量后,史娜从一家超市里偷了一把小刀藏在身上。 4月15日,史娜打电话把王冬约到了汾河公园,李龙就躲在附近远远地看着他们。两人谈了好长时间,一直等候在附近的李龙过去催他们,正赶上两人在争吵。王冬说了一些讨厌史娜的言语,致使史娜的自尊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在两人争执中,李与王撕打起来,史拿出从超市偷出的小刀刺向王的腹部、背部。然而,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导致受害者王冬最终死亡的原因主要是溺水。对于王冬是怎样掉进排污口两人没有交代。 法院认为,二被告均系在校学生,且因恋爱引发纠纷,又系初犯,案发后,家长能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二被告等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史有期徒刑15年,小李则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夜盗地铁二号线钢板85块 五少年被捕 五名未成年人,将盗窃目标盯上了轨道交通二号线电动扶梯两侧的钢护板,在半个月时间内,共盗窃钢护板近100块,案值近8万元,为此,轨道交通二号线早高峰时期的正常运作多次受到了影响。13日,闸北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了这五名犯罪嫌疑人。 张某、林某、冯某、阮某与洪某五人均是外地来沪的未成年人。因手头拮据,五人心生了盗窃发财的念头。其中,心细的张某,将目光锁在了轨道交通二号线电动扶梯两侧的钢护板。 张某发现,夜间轨道交通二号线各站点无运营车辆,门户大开,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出入,而裸露在外的电动扶梯两侧钢护板价格不菲。此外,轨道交通二号线电动扶梯的钢护板并不难拆卸,只需要螺丝刀轻轻一撬即可。 2006年12月8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黄某、季某(另案处理)来到轨道交通二号线南京东路站二号口,使用螺丝刀将该站内的“奥的斯”电动扶梯钢护板卸下5块,价值高达4700元。随后,张某等人将钢护板卖给无证的废品回收人员。 从2006年12月10日至12月25日案发,张某伙同林某、冯某、阮某和洪某等人,于凌晨出没于地铁二号线南京东路站、人民广场站,撬窃电动扶梯钢护板及广告灯箱不锈钢外框10次,窃取85块钢护板、4块钢框,共计价值7万余元。 13少年盗窃自行车 得赃款就为吃喝玩乐 近日,扶风警方侦破了一起青少年盗窃自行车团伙案,摧毁了以刘某(16岁)等为首的13人盗窃自行车犯罪团伙,破案38起,追回被盗自行车29辆。 今年3月份以来,扶风县公安局揉谷派出所民警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得到线索:田东村一村民从一伙年轻人手中廉价购买了一辆新自行车,担心有问题一直不敢用。根据这一线索,派出所民警查缴了这辆自行车并顺藤摸瓜,抓获了盗窃自行车的刘某等犯罪嫌疑人,追缴回被盗自行车29辆,破获自行车被盗案38起。 刘某等人交代了多次在学校附近、网吧门前、街道路边等处盗窃自行车,并在揉谷当地乡村销赃的犯罪事实。经调查,刘某等人都是当地学校毕业或辍学的无业人员,年龄都在14至16岁左右。他们两三人一伙在网吧上网,没钱就在网吧、学校或街道等处伺机偷盗自行车,偷到手后以50元-150元不等的价格卖掉,卖得的赃款不是用来上网就是吃喝玩乐。 身着名牌服装结伴抢钱上网 5名在校初中生为了上网玩乐,联手起来对其他学生实施抢劫。案发后,民警发现这些涉案少年的家境并不贫困,反而是“个个身穿名牌服饰”。 本月初,贵阳市南明区公安分局西湖路派出所接到学生家长报案,称孩子在回家路上被几名少年持刀抢劫。经过民警调查,某中学的何某、宋某等5名初中生被列为嫌疑对象。4月9日,何某等5人抓获。 经审,何某等5人均在15岁左右,平时学习成绩不佳,常聚在一起逃课上网,还与另一些辍学少年拉帮结派。几人将父母给的零花钱用完以后,便想到了持刀抢劫这个“生财之道”,看上去较为富裕的学生经常会成为他们行抢的对象。 据调查,何某等5人家境不错,落网时身上穿的是由家长购买的名牌运动服,多位家长得知孩子犯案之后,直呼“想不通”。目前,何某等5人已被警方控制。 四超级网虫两个月偷车8辆得赃款全为上网 4名14至16岁的始兴县花季少年,家境并不贫寒,但却在短短的两个多月里时分时合,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上网。民警将他们抓获后发现,他们都是以网吧为家的“超级网虫”。 4月12日,当他们在仁化县城某网吧昏天黑地玩了一天一夜,发现口袋空空,便将目光瞄准一辆“本田”摩托车…… 就在他们得手后欲驾赃车回始兴县销赃之际,落入了仁化县公安局仁化镇派出所民警布下的法网。 其中一个少年谢某今年16岁,已经辍学,他告诉民警:“反正一天到晚都在上网,饿了,就叫上一份快餐,困了,就睡在网吧的长凳上,没钱了就出来弄点(指偷东西)。我先后和‘朋友’一起偷了5辆摩托车卖钱,一般每台摩托车可卖到500元左右。” 经审讯,4名少年交代,自今年春节后他们时分时合,先后在始兴县、仁化县等地盗窃8辆摩托车的违法犯罪事实。参考资料: http://www.snsfw.org/xxlr1.asp?ID=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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