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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饭可以让自己静下心来,同时还能为家人带来美味和健康,何乐而不为?
2、上晚班的时候就可以一个人在家安安静静地弄顿美食吃,很享受这种自己动手 做饭的感觉,你认真做饭的样子真的很帅气哦。
3、原来我做菜这么好吃啊。
4、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我好像对做饭感兴趣了。
5、昨晚准备好的早餐,今早直接吃就可以。一个焦糖布丁和一个加了点抹茶的蛋糕,味道非常好,越来越享受变着花样做美食的乐趣了。不自己做甜点的时候真体会不到放糖放到肝颤的节奏。
6、今天自己动手,忍着耻骨痛也要做饭吃,简单健康美味。
7、亲自下厨,做了一道小炒豆油皮。炝锅,加料,颠锅,翻炒。大火爆炒,小火喂汤,入汁入味,清香可口,刀功火候都是出神入化。还是那么熟练,还是那个味道。
8、有一种生活叫做为家人做饭然后看着他们吃光光。
9、来我家吃饭吗?我亲自下厨。
10、穷穷的自己,只能自己动手做饭,10块钱解决一天。
11、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打卡坚持自己做饭的第二周。
12、一个人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给自己做一道美食,好好的去享受生活,你会发现,幸福其实就在身边!
13、在家为家人做饭,无疑是一种聚集人气,添加和乐气氛的活动。
14、好久没有晒做饭了,来点儿正能量和幸福感。做完了才觉得自己真的是很有天赋呀!发在朋友圈的图每一张都非常好看,可能是因为我的手艺好才会做出那么好的菜吧!
15、老板今天亲自下厨,亲手为我们弄了一桌子菜,在土豪姐新家第一餐聚餐。
16、自己动手做饭的感觉太棒了,今天是吃不起猪肉的一天。
17、浓浓烟火气息,最近喜欢每天自己动手做饭的过程,果然女人是善变的,以前不爱做饭光,想出去吃的我消失了。
18、食材有性格,食物总动员。
19、我觉得人长大的开始大概就是愿意自己动手做饭了。
20、以前爱在外面吃,现在爱在家里做。
21、今天饱饱地午睡后与父亲一起边聊边做饭,我也期待以后有个大大的厨房,为家人做很多好吃的。
22、虽然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但是做饭2小时,吃饭5分钟的速度还是让我觉得不值。
23、既然生活,就要有滋有味。
24、早餐打卡:不喜欢在外吃饭,那就只能辛苦点自己动手做饭。
25、自己动手丰足食,都不记得多少年没给自己煮面线吃,都是家里做饭。
26、早餐打卡不喜欢在外吃饭,那就只能辛苦点自己动手做饭。
27、非常想念学校的食堂,工作以后就得自己动手做饭。
28、厨房里的生活家。
29、原来我也是生活家。
30、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想吃扯面自己做,吃完自己洗锅,男孩子从小培养做饭以后好找媳妇。
31、天气很热的时候,我只想叫外卖不想自己动手,天气冷了我做饭的热情就起来了。
32、和美食谈一场恋爱。
33、南来或北往,愿为一人下厨房。
34、晚饭开始吃啦,我的手艺还不错,味道很好呢。好久不做饭了,今天亲自下厨简单的做了两菜一汤。
35、我不仅可爱,还会做菜。
36、嘴刁的人,再忙也要自己做饭,想要的味道,只有自己动手才做得出来。
37、简简单单的幸福生活,不过如此。
38、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每天中午都抓紧回家做饭,吃完饭就得赶紧回去上班,感觉每天的时间都不够用的。
39、爱自己,从一个人下厨房开始。
40、做饭也算是一种天赋了,吃的心花怒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41、陪伴与懂得,比爱情更加重要。一个人最幸福的时刻,就是休息时在家学着为家人做饭。
42、好久没有晒做饭了,来点儿正能量和幸福感!哈哈~做完了觉得自己真的是很有天赋呀!凉拌粉丝,煎刀鱼,西红柿炒蛋,还有做的绿豆芽土豆丝炒肉加辣椒!大家鼓掌!
43、自从有了安宝,好久没好好下厨了,突然怀念以前精心为家人做饭的时候,这 周有时间,计划起来做大餐陪家人。
44、吃自己煮的菜,特别有成就感。
45、欢迎大家来我家做客。
46、不发了不发了!后天开始自己做饭饭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47、张小厨的今日分开心事。
48、人到中年就应该放慢脚步,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惬意一些,只有这样整个人的心情才能变得好起来。在你有空的时候赏赏花,做做菜,在朋友圈晒晒美食,体验一下人生的乐趣,这样你才能过的幸福。
49、从明天起,我要做个勤快的人,早起拒绝外卖、尽量少吃外面的饭,自己动手做饭吃,总之要勤快!
50、做饭的时候是非常幸福的,况且是做给喜欢的人吃,这样看来就更幸福了,如 果你也有一个喜欢的人,那么一定要给他做一顿好吃的饭菜,只有这样你的爱情才会完整。
51、我能炒出个敬业福来你信吗?
52、别人的厨艺是生活我的厨艺是生存
53、唯有美食和爱不可辜负。
54、别人再怎样也是黑暗料理,而我,是黑洞料理。
55、做饭我是认真的难吃我是天生的
56、媳妇儿,你是不是隐瞒了我什么,难道...你是...五星级酒店的特级厨师?
厨艺解释:
对于厨师来说,“厨艺”代表手艺、技艺、技巧,是一个顶级厨师的高端技巧的表现;对于食客来说,“厨艺”就是大厨们的厨做艺术,色香味的展示效果,是生活的享受;对于美食家来说,“厨艺”是评定一个厨师好坏的资格。
怎样提高厨艺:
我们平时学做菜,无外乎两个途径:
1、跟着家人或者朋友学,有条件的还能跟着厨师朋友学两手;
2、现在互联网发达了,我们能从各种社交媒体或者美食网站上学习。
掌握基础的烹饪技巧:
这就说到了烹饪技巧,包括食材的选择和处理,各种刀工,各种火候,各种调味料的使用,以及各种菜的具体操作步骤,这些东西都要学会,这是基础。
实践:
要敢于自己下厨,实践是成功的唯一的道路。只有自己做了,才能知道这道菜哪里做错了,下次好改正。对于火候的掌握也要了解,炒什么样的菜用什么火候,这些都需要自己去探索。学会一道菜,最简单粗暴的办法就是,一道菜要反复地做,反复地实践。
举个例子来说,你喜欢吃西红柿炒鸡蛋,你这几天就多做这道菜,先跟别人学,然后自己照着做,重点中的重点就是,每次做的时候,都要好好地总结一下经验。比如说鸡蛋和西红柿的比例多少最合适?炒鸡蛋的时候,油放多少、火候多大,炒出来的鸡蛋才能最嫩?西红柿怎样才能炒出汁液、炒出红汤?出锅前是不是还要泼一勺开水,收收汁,让菜汁更丰富?
这些都是需要你去实践的,你真的开始自己炒菜的时候,你会发现,这道菜,跟你眼里看到的、学到的,还真不一样,有时候甚至是有很大区别,这就是“实践”的重要性了。天天练习某一道菜,最后,你就是做这道菜的个中高手,大厨都不一定有你做得好,这是确定无疑的。
李枫 《喀纳斯游记》
若说罗布泊是炼狱,那么喀纳斯无疑是天堂。同是湖,却是两个极端,并且共存在同一片无垠的土地上,所以我总认为新疆是个独特的地方。
知道吗?罗布泊也是湖泊,只是干涸很多年了,沙子取代湖水,终于使它与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融合在一起。维吾尔人警告说“进去了就别想出来”,我数不清它吞食了多少生命,只是望着它满怀的滚滚黄沙,像是看见了一排又一排悲壮起程的背影。
人们常说喀纳斯是“进去了就不想出来”的地方。这里美得令人难以呼吸,美到极至便是肃穆了。这里是人间仙境,而我烦恼于读音稍稍不准,便把“仙境”念成了“陷阱”。
两个地方,两句话,一句是恐吓,一句是赞美,只有一字之差。
或许在人的眼里,天堂和地狱只有如此微小的差距。
有一年,我一个人到了喀纳斯,是慕名来看水怪的。路过准葛尔的时候,遇见一位骑驴的维吾尔老人。
他把我当成了他为数不多的年轻朋友,总是不断说着稀奇古怪的奇闻,我想他对一位前来旅游的内陆青年无疑只是想炫耀自己的见识,我倒乐意听下去,他毕竟很老了,长长的花白胡子拖在沙漠上,胡尖都快要腐烂了。
分手时,他说去过喀纳斯便一定要去罗布泊看看。我点了点头,问:“可老人家您叫什么?”
“阿凡提。”
我愣了愣。
喀纳斯到了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和我一样。
它的湖水总是不断变幻着颜色,五月是灰色,六月是蓝色,七月是白色,八月是墨绿,到了现在的季节,喀纳斯湖成了碧玉。两岸植被色彩绚丽,火红、金黄、浅绿、粉橘,围绕着天蓝与纯碧融合的湖水,加上时而辉煌时而柔淡的阳光,光影辉映、娇翠欲滴,是美到极至的景色,这个时候的喀纳斯湖是爱美到贪婪的青春少女,岸边多姿多彩的树影、明媚清澈的阳光、凄美的落叶,甚至连天边的云朵也不放过,全吸取在一汪汇聚万千妩媚的湖水中。
没错,喀纳斯总是给你最好的、最美的。我觉得喀纳斯如果成人,一定是处女座,秀美、理性、洁净、变幻多端、姿态万方,它总是拿出最完美的一面,毫不吝啬地呈现给你。
再说它本身就很美。
当然,我对喀纳斯湖最大的热情是水怪,我比较好奇这些自然的奥秘。到了图瓦族人的村落,看见一家电视台的在做采访,引来很多人围观。
“探秘发现—走进未知带您走进神秘的喀纳斯湖探寻湖怪。”主持人对着镜头意味深长地说:“水怪已经存在了很多个世纪了,并且有很多位目击者一睹过它的风采,可至今还没有捕获过一只活体,连标本都没有,湖怪到底是什么样的神秘生物呢?”
说罢,话筒和镜头对准一位教授装扮的中年男人,这男人使着浑厚的低沉嗓音说:“有个远古传说,说是有条巨蛇在……”
话还没说完,主持人问:“你是影射水怪,实际上是条蛇?”
站在我身边的是位湖南游客,一个长着湘西式清秀面孔的女孩,她笑着说:“专家扯远了。”
“记者更扯。”
有她站在身边,关于水怪的讨论,我是无心听了。于是看着她在夜色中如幻影的侧脸,始终猜不出她的心思,看上去她像是很用心在听节目。
我们在清澈的星空下聊了很多,也很久。我不排除我有好色的倾向,不过我更愿意当是一种欣赏。
我们说到旅行这个话题,她却说她明天就要随旅游团离开了,我有那么点失落。一个人旅行有这点好处,可以为所欲为,是一种放肆的行为,即是放纵自由。在这聪明的女孩嘴里,却叫做追求自由。
“你知道吗,我可能属于隐蔽青年这类人。”
“自闭症吗?你挺善聊的。”她撩了撩头发。“能走出户外也叫隐蔽 吗?”
“所以我一个人来一个人去,不太喜欢亲近人群,或是去人多的地方。”
她笑着说:“好怪喔!”
“所以我觉得到我走不动的时候就要过隐居的生活了。”
她有些欣喜地问道:“像范蠡和西施那样?”
“李涉那样。”
“怎么说?”
“因为爱山水而隐居,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知道吗?”
“不知道。”她呵呵笑道:“这就是你以后的打算?”
“隐居的时候来喀纳斯这样的地方不错。”
“守护这里?”
我摆了摆手,说:“纯粹是享受喀纳斯。”
“恐怕旅游局的不准你进。”她说:“而且这样似乎好没意义,享受着也要做些什么事才好。”
“唔——”说实话,不大懂她的意思。
年轻人想隐居貌似是个可怕的想法,有贪图享受、暴露性格缺陷之嫌,我不在意,我只尊重自己的性子。
初来喀纳斯最令人高兴的无非是认识了她这位朋友,虽是素未平生,又是短暂相逢,还有点相见恨晚的意味,甚至姓什名谁也不知道。第二天,也再未看见过她。
小小的遗憾。
喀纳斯确实是陷阱,一个美的陷阱,总是叫我忘记很多的不愉快而专注于欣赏它的身姿。然而我始终也猜不透它,因为它的灵魂深处仍隐藏着另一个灵魂。当然我在这里,除了游山玩水便无事可做,我总该像女孩说的那样做些什么。于是,我开始像孩子那般任性和直白,执着于要亲手去揭开水怪的秘密了,结果,第一天在途中迷了路,第二天被护林员驱逐,第三天,我不说了,我放弃计划了。
我会把自己打扮地像个科学家,去观察湖区,或是像个能工巧匠,制张网,然后往湖里一撒,捞上的不过是些水罢了。
水怪能给我一个梦,我便像个幼稚的孩子,做些自娱自乐的事来。
当我离开喀纳斯,也没有见到水怪,不过却不曾有过像那位女孩离开时产生的遗憾。在离开新疆的车上,总觉得这次远行不像我想象中那样,得到什么出乎意料、戏剧性的收获,反倒有些忧伤、苍白。便记起了阿凡提老人的那句话。
在喀尔达依召了个维吾尔族女向导,赶着家养的双峰骆驼在沙漠中走了一个上午,终于她说:前方就是罗布泊了。我眯着眼睛望着强日光暴晒下的戈壁滩,问:“哪写了罗布泊?”
“这就是了。”她指着一根瘫倒在地的胡杨木,说着大西北普通话。“千年不死的都死了,这就是了。”
是吗?我跳下骆驼遥望着,四周死气沉沉,除了沙砾就是沙砾、沙砾、沙砾。刚想往前走,又被她拉了回来。
她说:这可是人间地狱!进去了就别想出来!
“怎么说?”
“从没有人出来过,出来的只是风暴吹出来的干尸。”
我也不再想着向前走了,却还在想,我会不会是第一个创造奇迹的人?探险精神是好的,对自己说“每天都是一个冒险”也是好的,可我毕竟只是凡人,哪会创造什么传奇,无非是自己哄哄自己罢了。
在罗布泊外缘站了许久,没让我觉得是在观赏风景,而是遭罪,旧汗刚干,皮肤毛发和衣服紧巴巴粘在一起,新汗又从毛孔中喷涌出来,眼看着就要被灼日榨干,我想以后可再也不要来了。
也是在同时,怀念起喀纳斯来,我想我更适合潮湿的地方。
这时她说:“这里也是湖呢,还是西北最大,65年全湖干涸了。”
这倒令我诧异,看来这里也有过像喀钠斯那般绝美的景色,只是因为气候和我们人为的种种因素令它成了真正的遗憾。
我在幻想它的过去,可一片黄沙叫人想起湖水,这种感觉很诡异。
渐渐地,地狱和天堂的距离越来越近,近到难察毫分了。
近到我能看到喀纳斯的未来。
坐上火车,新疆的青山离我渐行渐远,便再也触碰不到了。到了甘肃地界,窗外又是一番风情。你知道,太美的东西容易叫人放松警惕,什么美与丑、什么华贵与贫瘠都是没界限的,像是喀纳斯湖中的水怪,有人认为是神兽,有人说是哲罗鲑,旅行和安定同样如此。
我想我不仅要记住喀纳斯,还要珍惜它。并把珍惜和警戒当成此行最大的收获。唯一没有想到,真正认识到喀纳斯的美却是在罗布泊,一个和它本是殊途的地方。
所以我总说,新疆是个独特的地方。
该到了“做点什么”的时候了吧。除了写部关于喀纳斯水怪的长篇悬疑小说外,再写篇有点效力的怪散文吧,还得带点小说味,当是篇小小的游记,总不至于没意义。
这些年,就像成了一阵风,吹到这吹到那,一刻也不得消停,虽然即便是我所向往的生活,却连家人也不赞同。但是我偏是闲云野鹤,若是没有牵挂,我想我甘愿做阵飘渺的风,并且终会在喀纳斯停留,这兴许能叫人愉快。
《北城以北》
我从祖国的最东南处起,一路向北逃离,逃到北城以北的地方。
——题记
北城在木棉,荔枝和紫荆混合香气的熏陶下,渐渐地有些昏昏欲睡了。
从前北城人只知道他们世代居住的这座小城在H城的北部,又在东江下游的北岸,于是为其命名曰:北城。到后来,北城人终于知道,原来北城坐落于祖国东南的广东省,又隶属于广东省东南部H市,相当于国土的最东南端。然而这名字叫得久了也就习惯了,于是北城一直叫北城。
北城位于珠江三角洲东北部,H城西北部,南望东莞,毗邻港澳,靠近广州,香港,深圳。照理说,这样的地理位置是非常有利于发展的,可是北城有些慵懒,有些倦怠。眼见得深圳,东莞这些邻居三十多年前就开始如火如荼地搞改革,现在一个个经济都发展得如日中天了,北城仍旧是懒懒地翻一翻身,挠一挠痒,继续晒它的太阳。
我的家在临近东江的一个住宅区里。幢幢相同的房子,相差无几的紫荆,大块单调的空地,组成了一个平凡的小区。十几年来小区就没出过事,风平浪静。
那个普通的星期五下午,我从学校一路狂奔回家,把书包甩在地板上,就冲到阳台门口。文心兰总是在下班之后花上半个小时的时间来打理她种的吊兰 。一盆盆的兰草悬挂在阳台上空,叶子细长优美,嫩绿之中夹着一线鹅黄,勾着半圆的弧线,风一吹过便摇曳生姿。
文心兰像平时一样给吊兰浇水。她用拈花指扶着水壶,微微倾斜,水小股小股地汇到花盆里。我默不作声地直盯着她。她的头隐没在十几盆吊兰中间,我只看到一只漆黑的眼睛在嫩绿和鹅黄中闪了一下,然后是一声轻轻的咒骂:“掐死你那双黑眼珠子哦,瞪得跟死人似的。”
我很响亮地吸了下鼻子,努力使自己的眼睛看起来不那么水汪汪。那些盈满的泪珠似乎一不小心就会纷纷滚落下来。“小柒哪里去了?”我问。
“瞧你那死样,什么小柒,哪个死人啊。”文心兰继续歹毒地说着。
我又下了一番极大的努力,才染自己的声音不那么颤抖。“我是问,莫柒信哪里去了?”
“死在外面了。”她继续面不改色,一如既往地用冷漠把我的焦虑击溃。我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声音软下来,用一种卑怯惶恐的声音可怜巴巴地问:“妈妈,能不能求你告诉我莫柒信到底去哪儿了?”
“求我?你这死丫头这是在求我吗?为了一个臭不要脸的死人求我?”文心兰关节发白地攥住一盆吊兰。她摇晃得那样厉害,以至于那么多细弱的叶子也跟着瑟瑟发抖。啪的一声,一颗炸弹擦着我的左耳爆炸。陶瓷和泥土纷纷扬扬地落了我一身,几根细长的叶子滑稽地耷拉在我肩上。我一边扯起书包冲回房间,一边摔上门,靠在墙角把头埋在膝盖里嘤嘤地小声哭泣起来。
我从未像现在这样迫切地渴望逃离北城,逃离这个噩梦。
在我尚年幼时就意识到文心兰的说话方式是多么不同的时候,我也不禁注意到大多数北城人也有着跟她相同的习惯。他们说话特别重爱一个“死”字,名词前加“死”,动词前加“死”,宾词前加“死”,一切可以加上这道装饰的地方,他们都会毫不客气的赋予一个“死”字。比如仅仅是因为“回家晚了”这样一件小事,文心兰也可以用极其壮烈的方式把我责骂个狗血喷头:“死丫头,也不用你那双死眼看看现在几点了,老实交代你死到哪里去了,这么晚才知道回家?活得太舒服想死了是吧?下次你再这么晚回来看我不揍死你!”
这件事我倒不怪她。因为在她背后,有整个北城的八十多万人为她做铺垫。
北城是个充满怨气的地方。我一直这么觉得。北城人有一个特殊的本事,无论大小事,他们总能从客观上找到原因,比如天气不好,比如时间不对,比如张三太贪小便宜或者李四太蛮不讲理。只要稍稍沾上点边的理由,不管有理没理都会成为冠冕堂皇的真理,以此来作为他们成绩不好、者运气不好的最好解释。年轻人到处大骂特骂当今的教育制度和烦人的家长;老人们在大树下乘凉赶蚊,顺便数落不孝的子孙;女人们提着大包小袋穿越在肮脏的市场里嘴里忙着骂持续上涨的价格和小贩们缺斤少两的卑劣行为;上班族们抱怨昂贵的石油和低迷的股市。如此这般,没完没了。没完没了。
我自打懂事以来,最早是从外祖母那里懂得了怨怒的害处。我的外祖母祖籍深圳,当年她只有五六岁的年纪,被一根话梅糖轻易的骗到了北城。长途汽车的奔波劳累以及一脸恶相的人贩子,吓得她不会说话,在卖入文家以前,一直都只会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面目慈祥的文老爷子把她的手轻轻放在自己宽厚的打掌上面,问她的名字,她唯有拼命地摇头。于是老人又把她的小手转交给了另一只小手。
年轻的文家少爷宽厚老实,问她:“我叫文景森。你叫什么名字?”
她依旧只是摇头。过了一个月,才开口说话。“玲玲。”她卑怯的小声说道。
“哪个?是王令玲,还是王林琳,又或者是灵气的灵?”
她复摇头。文景森继续耐心的问:“那你姓什么”
她伸出一只食指,在空中画了三横,再一竖。他笑,从此替她取名为王玲。
起初那段日子,他继承了祖上的家业。文家世代做木工,于是他的名字里有三木。凭着一双巧手鹤憨厚善良的品格,他很快把产业做得更大,财富累积的更多。闲暇时光,他也教她写字,一横,再一横,笔笔遒劲有利。
王玲一辈子只会写四个字:一、二、三,以及她的姓氏,王。
文家本不是什么书香门第,她又是买进来的童养媳,更不需什么文化。很多时候,她想起他教她写字的样子,不自觉的兀动动手指,一横,一横,再一横,然后是狠狠的一竖。她便得意的嘿嘿笑开来。
那是夫妻俩一段平淡的幸福时光。后来,“一大二公”的人民文化社运动兴起,他的财产收入公社。出于对祖业的热爱和尊敬,他偷偷留了一刨木的机床。结果被揭发,揪到大街上狠狠的批斗。接着是一段最黑暗无边的苦日子。她从阔绰的文家少奶奶变成了公社里面煮饭的厨娘。每天起早摸黑,与柴火和煤烟为伴。
外祖母很喜欢跟我们讲起以前的故事,说她自己的遭遇,也说一些听来的恐怖故事。到了最后,每每都是不能自制的嘶喊:凭什么?那么多年的艰难都熬过来了,他凭什么就在过上好日子的时候撒手归去留我一个人在世?凭什么!
而最近的十几年,外祖母又多了一条新的怨恨理由,那就是她的故乡深圳。她眼睁睁的看着生她并且原本应该养育她的小渔村如今变成了享誉国际的现代化大城市,而她所在的北城居然还漫不经心的用散步一样的速度慢慢发展。她简直愤怒了。
“凭什么?我原本应该有更好的条件,过上更好的日子,凭什么要我在这个小城市里面窝囊一辈子?”她怨人贩子,怨文家老太爷,怨文景森,怨批斗他的人们,怨整个北城。
但是我却发现,她唯独忘记了责备自己,当年为何嘴馋得为了一根糖就牺牲了一生的幸福。外祖母心脏不好,大概就是被怨念所侵蚀的。
王玲在来到北城的第十年,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接下来是第二个,第三个。
1967年初,正值中国传统最重要的节日,大年三十那一晚,大腹便便的王玲在做年夜饭时突然感觉到一阵剧痛,倒在了灶台边。
当晚,文心兰出生。由于是最小的孩子,又是个白白净净的的小姑娘,文景森非常偏爱这个孩子。他常常把她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带着她到处晃;又用胡茬把她弄得咯咯笑。文心兰从小就受到了与那个年代不符合的宠爱,比如上小学的时候就穿着时髦的方格裙吸着牛奶咬着饼干去上学。
可以想见,文心兰从小就对父亲有着过分的依恋和亲密。而四个孩子里面,只有三哥文尹城最像父亲。尹城不仅活泼聪明,而且风度翩翩。在那个叛逆的年纪,文尹城不仅是文心兰最爱的哥哥,更是她心目中关于男性中的全部楷模。
然而文尹城的风光只持续到了十八岁。一场高考把他的骄傲击垮了,在家里唉声叹气了两个月以后,他走上了复读之路。而文心兰在那段艰难的日子里也决定继续升读高中,以便有更多的时间陪她亲爱的哥哥。
文尹城重考了三年。高中毕业的时候,连他的妹妹也高中毕业了,但她没有考上大学。他在上大学前慈爱的抚摸着她的头说,“丫头,乖乖等我。要听话。”
她当真的听话地等了他四年。那四年她在乡下小学里教书,拿着微薄的薪水,怀着厚实的梦想。她在黄昏的狗尾巴草丛边学会了弹吉他,穿着格子衬衣,乌黑的头发盖着半张脸,对着橘红的夕阳轻轻地笑红了脸。
四年之后,她褪去了青涩,成为一个真正的大姑娘。四年后他回来,出落得更加温文尔雅、落落大方,手上还挽着一个漂亮的女子。她叫石榭兰,在电视台混了几年还混不出名气的小明星。
她争着出门去迎接他,听到他熟悉的声音亲切的喊着“兰兰”,却错愕的发现,那人不是自己。那么突兀的,她的身心透凉。“狐狸精!”她暗暗的骂,转身跑回了房。
打那以后,年轻的文心兰也成了一个有怨的女人。
所有的哥哥姐姐都谈婚论嫁了。文心兰在家里倒像是个怨妇。她大声的抱怨,抱怨电视台的节目太无聊,抱怨大哥的孩子吵吵闹闹,抱怨嫂子的香水喷的太多——她尖锐刻薄的话语给家人们带来了严重的困扰。文尹城提议说该给这个宝贝妹妹找个人家了。
王玲早在文心兰高中毕业的时就曾经给她找了个婆家,男方姓莫,是当地一个老实巴交的个体户。当时她坚持要下乡教书,推掉了。婚约书还在家里那个大立柜的底层,文心兰把它翻出来,一个人偷偷去了莫家。
“还娶不娶我?”她大着胆子问。
莫凌忠被她吓住了:“你一推就是四年……我已经有老婆孩子了……”
“这份婚约书怎么办?”她扬起手中的武器。
客厅外面的林秀娥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冲进去,扬手给了她一巴掌。
后来,文心兰渐渐走出了哥哥的阴影。半年后她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公务员裴辰。再后来,她早产生下了一个女儿,从此开始了我在人间噩梦般的记忆。
我叫裴飞,出生在北城最美的季节。那时木棉花尚未落尽,紫荆刚刚抽出花苞,早熟的荔枝在街头零星可见,颗颗棱角分明。
大人们都说我从小颖慧,刚入学就跳级,年年捧回厚厚的奖状。乖巧,缄默,看上去很安静。我从小在文心兰的严格管教下长大,学会了察言观色,还学会了忍受一句话里夹着好几个“死”字的咒骂,学会了低着头急速穿过骂街的女人和睡着的乞丐。平和的等待和无限的忍耐是我的本领。在北城里任何人都必须学会忍耐再忍耐,否则就只能成为在街上破口大骂的市侩女人,后者庸俗无能的男人,直到成为碎碎念着怨毒的故事的老人。
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离开北城,向北逃亡,远远地离开这片怨气丛生的地方。
“以后我们一起离开北城吧。”他看着满树火焰一样的木棉,好似不经意的说。
“什么时候?”我激动的问。
“快了,快了……我们都快十二岁了,我想……”他的话语渐渐低下去,低下去,湮没在一片深红里,一朵饱满的木棉花“啪”的一声掉落在我面前,惊碎了我的幻想。
“走吧。”
十二岁那年的春天,我把小柒邀请到了我的生日会上。文心兰和爸爸都对乖巧的小柒印象很好,一留再留,最后天色已晚,爸爸提出要送他回家。小柒说:“我爸爸正在赶来,应该快到了。”
门一开,文心兰怔了半分钟。她把门掩上,脸色发青的对小柒说:“小柒,你的全名叫什么?”
“莫柒信。柒是大写的“七”,“信”是……“
“‘信用’的‘信’。”林秀娥咬牙切齿的在门后回答,身后是目瞪口呆的莫凌忠。
“不讲信用的是你吧?”文心兰冷哼一声,把小柒推出门去。“柒,我们走!不要再到这个女人家里!”林秀娥嫌不解气,又转身向我们家歇斯底里的吼:“死不要脸!”
我在猫眼后可怜巴巴的望着小柒离开的背影,心里盘算着明天去上学怎么跟他解释。
然而无需我绞尽脑汁的想一个妥当的结果,因为小柒没有来上学。
我没有从文心兰处得到我想要的结果。小柒从此没有再在北城出现过。而我在十三岁后,也毅然到外地求学去了。文心兰、外祖母、林秀娥,上一代以及上上一代的人们依然待在北城——生他们养他们给了他们血肉的北城。他们的性格和命运都和北城完美契合,密不可分。他们的一辈子都离不开这座小城。
一条弯弯的东江支流形成了天然屏障,把陈旧的北城和繁华的H市隔绝开来。北城里面有很多年代较久的住宅区,建在江边,仅仅隔着一道青褐色的老城墙就与东江水相接。
但和外面的H市,和整个欣欣向荣的珠三角不同,北城那样安逸的度过了一年又一个年岁,不争不取。在一棵棵古榕、一道道古墙、一阵阵催人入睡的暖风中,悠然的躺在水面上歇息。
但是北城的人们还会不时的说起,为何同是人,同喝一条江的水,我们和深圳人、香港人的命运就相差那么呢?他们说起的时候,依旧用“死”字连篇的句式,依旧是恶毒怨恨的语气,依旧是懒洋洋的表情。
PS:你要求蛮高的,但参赛文并不是每篇都登上了《最小说》。我随便找了2篇。
买了饭一定会比自己做的饭贵很多,而且也不一定美味,有时购买了太贵很贵的饭却没办法吃进去,到最后只能扔掉了,这是一件很浪费的事,金牛女无法接受,为了能减少开支,避免一些浪费的东西,金牛女会倾尽全部办法来发掘本身每一个小厨娘潜力,学精煮饭。
有条件的话时,自己动手做些东西过来吃,不仅有满足感还可以按照自己的做东西吃,这会对爱吃东西的双子女而言是很有吸引力的一件事情,她们身上的小厨娘气场仿佛是以生出来就有的,加上平常她们喜欢看一些美食类的节目,所以她们烧菜都很好吃。
到一个餐馆里就餐,餐桌一般是油乎乎,也有可能是黑黑的,只要没有自己家,都没办法保证肯定整洁,别人看到这种状况可能会有些难受,却还能凑合,处女女可不行,彻底不可能的事情,他们由于努力做到干净卫生,即便没有天赋,也会努力塑造。
双鱼女就是将那一句把握住男人的胃应用到了极致,她们在烹饪技术层面有着很高的功底,能让你食欲大开,她们不会每天都煮饭,只能时不时地做一些出去给爱人意外惊喜,让情侣爱不释口,不管对方再怎么夸他们,他们不会轻易就达到,那样让就会另一方觉得她们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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