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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我市发布《温州市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工作方案》,围绕引导外地员工留温过年、支持企业稳定有序生产、强化企业节后用工保障等方面提出12条举措,鼓励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不停工、不停产,保障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助推经济稳进提质。
一、引导外地员工留温过年
1.鼓励市外员工留温
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吸引外地员工就地过年。对春节期间留工的外地员工人数30人以上的企业,按外地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留温时间以2023年1月6日至2月5日未离开温州市为准。企业向属地政府申报办理。
2.发放留温福利补贴
鼓励属地政府为留温外地员工发放各类线上线下活动券、消费券。开展医疗机构进企业义诊、健康讲座等公益活动,为外地留温员工免费发放防疫物资礼包。鼓励在温通信运营商为外地在温员工免费赠送20G可在春节期间使用的本地流量。对持有温州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且留温过年的外地员工,给予5分的新居民积分奖励。
3.组织开展暖心活动
各级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重点慰问春节期间坚守生产一线的外地员工。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面向留温外地员工免费预约开放,鼓励国有景区结合各地实际对留温外地员工推出优惠政策。组织开展“职工春节乐”系列活动。
4.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治欠打非·百日清零”和根治欠薪冬季等两个专项行动,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支付规定。对确因经营困难造成工资拖欠或难以及时支付的,要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及时解决员工实际生活困难。
二、支持企业稳定有序生产
5.引导有条件企业持续生产
6.助力企业拓市场抢订单
加码“抱团出海”政策支持,鼓励企业一季度赴境外参展拓市场,对企业的出境人员费用提高补助,其中境外展会举办地为亚洲区域的,每人给予8000元人员费补助,亚洲地区以外的,每人给予1.5万元人员费补助,单个展会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4人次。加大RCEP合作交流支持,引导外贸企业积极赴RCEP其他成员国开展重要商务活动,对企业出入境机票费用每人给予30%的补助。
7.加强企业生产保障
强化产业链供应链保障,支持企业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提前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需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企业融资保障,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用好无还本续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随借随还等“连续贷+灵活贷”贷款模式,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做到应续尽续。指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加大金融机构让利空间,做到各类手续费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强化企业物流保障,加快制定应对极端天气和疫情的应急预案,做好春节期间运力保障,确保企业物流通畅。强化水电气热保障,各地与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部门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相关设施及管道线路状况,及时排除各类隐患,确保企业节前节后生产不断档、随时可开工。
8.帮助企业减负降本
延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参保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予以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9.强化企业安全生产
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因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
三、强化企业节后用工保障
10.鼓励企业员工早日返岗
市县两级交运部门要提前谋划企业员工错峰离温、返温车次,做好车辆运输服务。对跨省就业的对口帮扶地区脱贫人口按规定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2023年1月22日至2月2日,对自行返岗就业的外地参保员工给予返岗交通补贴。通过企业代为办理并向属地政府申报,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50元/人、华东地区15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200元/人。
11.加大员工招聘力度
在防疫政策允许情况下,春节前后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协同招聘活动,增加招聘会场次。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地,其中赴外劳务协作不少于10场,满足企业急需用工。
12.鼓励人力资源机构引进新员工
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招工中的作用,对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的服务机构,可按每人不低于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新引进员工以温州地区首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为准。
附则
1.适用对象。本政策所指享受奖补的企业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市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政策另有规定除外。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等视同企业享受本政策。劳务派遣企业申领补贴需与用工企业达成协议。企业不受“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类型限制。部分条款已明确适用范围的,从其规定。
2.资金安排。奖励资金除正文条款中明确外,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如与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以及我市现有其他政策一致的,按照不重复享受、就高原则执行。
3.执行效力。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相关实施细则由责任单位另行制定。各县应参照制定相应的政策文件。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有序生产、解决积压订单、稳定就业形势,除全面落实市级政策以外,梁溪特制定春节稳产政策“十一条”,促进全区经济发展良好开局。
1、支持重点企业连续生产
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稳岗留工奖励政策,鼓励支持重点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纳入全市电力保供“白名单”,其2023年1-2月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幅超过15%的,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其当月工业产值同比增幅超过20%的,分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梁溪区规上服务业企业,2023年1-2月营业收入超1000万元且同比增幅达到15%以上的,分档择优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2、开展春节促消费活动
在春节期间组织梁溪特色老字号企业举办线上新春年货节,利用抖音平台开展8场带货直播和2场逛展直播,并向在锡过年的消费者送上总价值超50万元的梁溪精选消费券;
对企业在无锡太湖购物节冬季消费活动期间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和发放消费优惠券,视活动成效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贴;
鼓励区内景区、影院等场所春节期间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尤其针对外地留锡职工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根据其实际减免金额给予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奖励;
根据限上批零住餐贸易在库企业1-2月零售情况,按照百货零售、餐饮住宿、汽车、家电、石油零售等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消费类别,对相关类别零售增量和增速排名前列的在库企业给予表彰,评选出消费竞赛奖10家,根据名次给予2到10万元不等的消费促进奖励;
鼓励全区零售药店积极加入梁溪区24小时网订到家药店并积极开展网络销售。
3、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服务
依托“12345”服务热线,围绕在锡企业关心的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
春节期间项目立项审批“不打烊”。针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行政审批局开通24小时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线。服务范围覆盖全区、服务内容覆盖审批全流程、服务领域覆盖全部投资项目,做好各类项目的咨询、指导服务。
4、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活动
对在春节当月退工人数占全部企业职工数5%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鼓励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特殊津贴”、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情留工、以岗留工、以薪留工;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配合用工单位做好劳务派遣职工留锡相关工作,春节当月为企业引进首次来锡就业10人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引进职工人数给予800元/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提供“互联网+”就业服务,不间断开展线上线下服务,开展线上线下“春风行动”,促进各类务工人员春节后有序返岗复工;
对纳入首批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内的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根据1月当月营收情况、经营面积和稳岗情况分档给予超市2-10万元、批发市场15-20万元的稳岗补助。
5、深化人才招引和服务举措
加快“梁溪英才计划”人才项目经费申请拨付兑现,加强对各类人才、科技专项资金的争取使用;
积极开展新春纳才云端招聘、直播带岗等活动,提供招聘岗位不少于5000个;
对来梁溪参加实习实践活动的外地高校大学生,按规定给予最高1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200元用餐补贴、380元住宿补贴或提供青年驿站7天免费住宿,向符合条件的来梁溪就业全日制应届大学生提供人才公寓租房补贴;
2023年1月到2月28日期间,招用在梁溪初次就业的市外本科及以上新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人的就业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6、保障劳动者权益
开展欠薪治理冬季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督促企业依法支付春节期间加班人员工资,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清零。
积极落实失业保障政策,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纠纷和劳动矛盾。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定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
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补贴。
7、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
2023年1月22日-2月19日期间,对企业通过租用大巴车等方式接回市外较集中地区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费用70%的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
对于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锡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不超过500元/人给予交通补助。
8、推出系列暖心活动
为在锡坚守的外地员工置办年货、送上“暖心年夜饭”“过年大礼包”。向快递员、外卖员、物流驾驶员、建筑工人等劳动者群体赠送“冬日暖心包”;
春节当月,对市区在岗率超过60%邮政快递业、外卖送餐业企业在册员工、外卖骑手按政策进行用工补贴,用工补贴资金由企业和属地政府各承担50%。
9、丰富留锡职工春节生活
推出面向外地留锡职工畅游古运河、“今夜梁宵”崇安寺新春集市、“古运梁霄双旦献礼”、新春庙会等活动。
区图书馆节假日期间阅览、借阅服务照常开放,并推出“正能量脱口秀”、“阅游梁溪”等主题活动。
区文化馆推出2023年“送万福进万家”春联展示书赠活动、“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书画展等新春活动。
10、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企业组织员工参加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线上项目制培训,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学习不少于15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11、精准高效保障要素供给
面向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落实特殊时节欠费不停电承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生活物资等物流畅通。指导建筑业企业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供现场指导服务。
政策中春节当月为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春节期间指2023年1月1日至2月5日,春节假期期间指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
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若干措施
为贯彻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无锡市出台了2023年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有序生产的若干政策措施,通过“稳增长留工、强政策留岗、送温暖留心、优服务留人”,支持企业解决积压订单、稳定就业形势。
鼓励重点企业连续生产
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纳入电力保供“白名单”,其2023年1-2月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幅超过15%的,由属地政府分档给予50-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在春节当月退工人数占全部企业职工数5%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由属地政府按照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指导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特殊津贴”、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情留工、以岗留工、以薪留工;
开展外地留锡困难职工走访慰问,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补助。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活动
加强用工监测,强化用工保障机制,落实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专员对接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用工需求。
春节当月,对上岗人数比例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主要施工企业,给予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每人每天100元补贴;
春节当月为企业引进首次来锡就业10人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属地政府按照引进职工人数给予800元/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完善用工调剂工作机制,促成缺工企业和劳动力闲置企业实现相互帮扶,建立零工市场,鼓励所属企业春节停工的员工参与春节当月的劳动力市场。
加大对稳岗留工企业信贷支持
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以保函替代现金缴纳。
延长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已按规定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保障劳动者权益
积极落实失业保障政策,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纠纷和劳动争议。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定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
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开展根治欠薪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清零。
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
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劳务合作,对口支援地区、较集中的劳务输出地来锡务工人员,开展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
2023年1月22日-2月19日期间,对企业通过租用大巴车等方式接回市外较集中地区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由属地政府给予费用70%的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对于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锡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属地政府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给予交通补助。
开展春节促消费活动
举办无锡太湖购物节冬季消费活动,2023年1月针对餐饮、零售等行业发放惠民消费券,为广大在锡就地过节职工提供消费便利和消费优惠。鼓励影院推出面向外地留锡职工的优惠活动。
集中推出系列暖心活动
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为在锡坚守的外地员工置办年货、送上“暖心年夜饭”“过年大礼包”。向快递员、外卖员、物流驾驶员等保障春节期间物流稳定的劳动者群体赠送“冬日暖心包”。春节当月市区在岗率超过60%邮政快递业、外卖送餐业企业在册员工、外卖骑手按政策进行用工补贴。鼓励各地区对商超、农批市场等保供单位的上岗一线人员给予适当补贴。
丰富留锡员工春节生活
利用无锡文化云、云剧场等线上平台免费提供各类文化活动在线观看,免费参与市属文博场馆春节系列活动,进一步丰富节日文化生活。
春节假期期间,市、区属国有景区对在锡就地过节企业职工和劳务务工人员免费开放。鼓励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为留锡人员提供流量礼包等服务。春节期间,发放“公交券”“地铁券”,让外地留锡职工可免费乘坐公交、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服务
深化“专线+专班”融合运行,依托“12345”服务热线,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围绕在锡企业关心的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
精准高效保障要素供给
持续实施生产要素保供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平稳有序供给。面向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落实特殊时节欠费不停电承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生活物资等物流畅通。
政策中春节当月为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春节期间指2023年1月1日至2月5日,春节假期期间指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各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上述补贴政策,明确由属地政府落实的,由各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先行兑付,市政府根据政策实施成效给予各地区相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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